湖南省高警局湘潭支队公示一批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被扣车辆。
红网时刻7月1日讯(记者 潘锦)7月1日,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格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对各大队日常扣留且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公告。
交警部门提醒,请相关当事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来历证明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到所属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因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被扣留,逾期未处理、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或原主不明确的车辆,经公告6个月仍不认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肖拓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