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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置业公司不退“订金” 市监局督办退款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桐 编辑:马丽红 2020-07-02 1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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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2日讯(记者 孙雨桐)在许多人心中,买房是人生“头等大事”。房产交易涉及资金、合同和产权等重要因素,消费者在选购、交易过程中要审慎考虑,避免“踩雷”。

今年5月,杨先生一家与某房地产公司签署认购书,并缴纳订金1万2千元,意愿购置两套商品房。“到付款环节时,由于我们资金不足,当时看中两套房的其中一套首付差2万多,签不了正式合约,所以房地产公司同意退房,并退款1万2千元。”由于首付资金问题,杨先生一家决定暂时不购买,并与对方公司协议退房退款。没想到对方却迟迟不执行退还手续,“置业顾问发语音给我说可以全退订金,但要我们先快递寄回收据、认购书原件,并且也不愿意用微信文字陈述作为凭据。”杨先生认为对方退款并无诚意。为此,他向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求助,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调解帮助。

经过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转办,长沙县市监局立即跟派工作人员至现场核查处理。经过调解协商,该公司承诺于一个月之内退款到位。“钱已顺利退回,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经电话联系,卖房公司退款已到位,杨先生对平台和单位的及时督办处理深表感谢。

“购房有风险,交易需谨慎”,消费者需擦亮双眼,房地产行业也同样需要信用为房产交易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桐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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