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陶琛 长沙报道
“建议建立健全完善举报机制”“注意防范村级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可能出现的村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近年来,湖南各级法院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着眼深挖根治,切实把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准脉、开好方”。
高位推动显担当
司法建议立足审判职能,是人民法院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结合点、切入点。
湖南法院致力于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构建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湖南高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并对司法建议提出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既明确研提司法建议的重点,又指引研判方法,同时建立完善司法建议纳入合议庭评议和审委会讨论、司法建议送达后续处置情况等多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案件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4月29日,湖南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对司法建议工作提出进一步细化的具体要求。
冲着问题“督”,针对问题“导”,湖南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对下督导工作中,每次均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的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助推治理谏真言
在着力推进深挖根治的同时,湖南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促使司法建议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刚性开展专题司法建议工作。
在尹华江等人聚众斗殴一案中,针对发现客运线路车队间因客源、线路等问题引发冲突,邵阳中院通过向市交通局、交通运输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或者责任单位的协商联动,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江华瑶族自治县法院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审理的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案件,从“个案分析”向“类案调研”拓展,深挖类案问题背后的普遍性、深层次原因,向县教育局发送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以及安全教育的宣传与引导”的司法建议。
针对专项斗争中黑恶势力及其成员的财产情况,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案财产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全面搜集证据,确保“黑财清底”,涉案财产应扣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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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各级法院对发现的行业漏洞、社会乱象等问题,先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16件,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的目标。
纵深拓展重跟进
“司法建议不能一谏了之,关键是要落实落地。”湖南高院扫黑办主任尹爱平表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针对加强行业监管,临湘市法院在审理王玉林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时,向岳阳市、荆州市水务局发出“建立执法监管协作联动机制”的建议。岳阳市水务局收到司法建议后,主动与临湘市法院研究会商改进举措,积极与市公安、湖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加强配合联动,实现长江水域的省际联合执法常态化。
为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湘乡市法院建议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管。在查明后,4家提供色情服务的营业性场所被该局采取了查封经营场所、责令改正的措施。通过此次司法建议,堵塞了行业管理漏洞,促进了营业场所经营规范,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
冷水江市法院针对村支委成员挑唆当地村民、借参与调解之机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主动向市渣渡镇党委、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当地党委参照“十联审”标准对村支两委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跟踪了解机制,健全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审计监督,解决村干部政治思想、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省法院已收到司法建议回函202件,有效发挥了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陶琛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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