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只马蹄螺要290元,一碗白鸽螺芥菜汤也要200多元。”近日,南宁一游客称在北海游玩时,遭遇“天价”海鲜。8月22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称,经调查,无相关证据证明涉事海鲜店存在“宰客”行为,但该店的店面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现已立案调查,责令其停业整顿。(8月24日《南国早报》)
萌说新语:
萌说新语,不得不语。南宁一名游客投诉称其在北海游玩时遭遇“天价”海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却认为明码标价不存在“宰客”行为。说到这,我立刻联想到机场、高铁站等公共场所的“明码标价”。不得不说,表面上你们都做到了明码标价,但价格真的很高。不可否认,这些地方门店的租金一般都比较高,商家经营成本相对其他区域要高出许多,适当提高价格,也能理解,但“天价”就有些过分了。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问题,而是我“不得不吃、不得不喝”的刚需问题。希望全国各地的价格及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干预不合理和违法的价格行为,严惩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别让你的“明码标价”变成我的“天价”。
来源:红网
作者:田萌 陈峰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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