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却还没找到工作?别担心!失业补助金来了!这笔钱,或许能解你的“燃眉之急”!
湖南近日印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本级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发放标准、申领程序进行了明确。以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两个条件。本次扩大覆盖范围之后,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也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
2020年3月至12月,在省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一)在省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二)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三)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四)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审核通过后当月或下月开始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出现以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领金人员须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隐瞒不报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依法严肃处理。
(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那么,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了?红网时刻查询发现,2020年3月1日起,湖南将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程序
符合省本级领取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银行卡在智慧人社APP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窗口进行申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附《通知》全文:
红网时刻编辑 宋芳 整理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宋芳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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