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2家逾期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具罚单。
红网时刻衡阳9月10日讯(通讯员 蒋国俊 刘先军 记者 石珊)9月10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2家逾期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具罚单,现场发放限期整改告知单,并要求尽快完善备案手续。
2020年8月起,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修驾培执法大队对城区机动车维修厂店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发现17家维修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规行为,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近日,执法人员开展乱象整改“回头看”时发现,仍有2家4S店逾期未备案,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故对上述企业开出了首张罚单。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9年8月份开始,机动车维修取消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改为备案制。一些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者认为取消许可就是取消监管,对维修备案制度不以为意,甚至“无视”行业管理部门的多次提醒。
对此,衡阳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经备案的维修企业要求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备案登记牌,客户车辆的相关维修信息也要定期上传到湖南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修理爱车要选择正常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不仅可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对爱车维修记录一目了然,方便日后查询和维权。
来源:红网
作者:蒋国俊 刘先军 石珊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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