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贤兴作普法讲座。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 长沙报道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贤兴秉承有温度、有深度、有高度的普法情怀,以“润物细无声”的细致,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始终抓好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自我的初心与使命贯穿公益普法的始终,将法治信念与信仰传播在人民群众心中,先后获得建党9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湖南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
马贤兴为雅境中学学子赠送民法典和个人法学专著。
问“法”于民,践行“送法五进”
“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孩子到了受教育阶段,能享受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成年后还能继续提起诉讼吗?”
……
近日,马贤兴来到由其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泰禹小学和雅境中学,为全体教师做“让民法典走进中小学校”的专题讲座,并为学生赠送《民法典》学习读本,为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此前,《民法典》颁布后,马贤兴迅速买入1000余本,分送给有关单位、中小学、街道社区与部分民营企业,为领导干部、教师、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之中带头学习宣讲民法典提供方便。
“自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以来,我第一时间按照中央‘谁执法谁普法’的总要求,把今年普法的重点放在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和宣讲普及上。”马贤兴告诉时刻新闻记者。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把手的马贤兴,在繁忙的办案和机关事务中经常挤出时间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针对精准识贫脱贫、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扶贫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送法进农村”普法活动,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定期下基层“送法进社区”,针对辖区居民最关心的家庭婚姻、邻里纠纷、老人与妇女儿童维权等问题答疑解惑,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2020年8月,马贤兴被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守法普法办八部门确定为湖南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也是唯一一名来自市州和区县“法检两院”的宣讲团成员。
在宣讲中,他特别注重对《民法典》的诚信原则、绿色原则、优良家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土地流转、居住权制度、旧小区加装电梯、合同格式条款、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自甘风险原则、私力救济、英雄烈士人格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生动、详实的解读,引导群众自觉学习遵守运用好民法典,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他的感召下,雨花区检察院也形成了一批致力于公益普法的检察官队伍,在公益普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笔耕不辍,“山虎说法”传递法治精神
“本期专论《民法典》‘物权编’第278条对《物权法》第76条的修改与完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和法律价值在于适当降低了业主对共同决定事项作出决议的门槛,即表决或同意的法定比例要求有所降低。”
2020年9月13日,微信公众号“山虎说法”推送第223期文章,对《民法典》“物权编”第278条对《物权法》第76条进行了对比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
该微信公众号的作者就是马贤兴。
马贤兴作为胸怀法治梦想的“普法人”,常年利用业余时间在该公众号撰写各类普法文章,笔耕不辍,十年如一日。
“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大家接受度更高。”马贤兴介绍,2018年1月,他在全国基层政法系统中率先开办个人微信公众号“山虎说法”。两年来已撰写推送法治评论、调研论文、案例分析等各类文章230期,带头传播党的声音,进行法治宣传,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笔耕不辍,随时随地进行有效普法,是我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的初衷。”马贤兴介绍。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马贤兴深入到街道社区一线督导抗疫工作,敏锐关注疫情形势,深刻意识到抗疫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连夜写下《关于春节期间取消任何家庭外走访和聚餐、安心在家读书的倡议》一文,倡导春节疫情防控取消一切社交活动和春节聚餐。
文章提出没有抗疫和特殊工作任务的同志,切实做到居家隔离就是为抗疫做贡献的独到观点。之后,他依据抗击疫情需要,撰写发表了《疫情当前,你是士兵还是“逃兵”?》,号召广大市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严于律己、同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
结合热点,关注现实,马贤兴个人微信公众号吸引了不少粉丝。一系列文章被主流媒体转发,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法制日报社主管的《法制与新闻》杂志开设“山虎说法”专栏,连续10多期发表马贤兴的“说法”撰文。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频道和湖南经视的“钟山说法”“经视说法”均多次邀请马贤兴作为专家点评。
“马检文章用语朴实生动,内容丰富,贴近社会生活实际,观点鲜明,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Mr.li”(网名)是该微信公众号的“铁杆粉丝”,他认为在马贤兴的笔下,深奥难懂的法律术语、规则总会变得灵性活泼,通俗易懂,令读者喜闻乐见。
推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修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一天,长沙市70岁的郝娭毑来到雨花区检察院向马贤兴哭诉了自己的遭遇。
郝娭毑和丈夫姚某的关系,从结婚起就一直不好。从 2011年起,姚某就以资金周转、需缴纳工程押金等为由,先后向公司、个人借款近千万元。借款到期后,姚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郝娭毑作为姚某的妻子,被债主们一并告上了法庭,无端地当上了7起官司的被告。
长沙市4家基层法院简单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判决郝娭毑对1000多万元无端巨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郝娭毑向四家基层法院申请再审,都被驳回。无奈之下,郝娭毑求助于马贤兴。
马贤兴并没有因为雨花检察院没有案件管辖权就拒绝接待求助者,相反,他对这位特殊的来访者给予热情接待和释法讲法,向她耐心解释“24条”的来龙去脉、最高法院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最新解释、民事诉讼再审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起抗诉的具体规定,指导郝娭毑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申请法律监督。
最终,6起案件全部再审作出终审判决,改判为姚某个人债务。
不知情、未签字、未受益的郝娭毑终于从沉重的“被负债”中解放出来,1361.3万元债务本息的清偿责任全部免除。
“作为社会相对弱势的群体,妇女儿童的权益被保护好了,国家的法治水平一定能不断提升。”10多年来,马贤兴一直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作为公益普法的重点,致力于推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以下简称“24条”)的修正和虚假诉讼、仲裁的防治。
“在我长期的法律工作实践中,我发现,仅仅就案办案、机械适用法条是不够的,很多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我一直忘不了很多当事人的哭诉。她们有的虽然摆脱了痛苦的婚姻,却无辜背上了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还不清的冤债。”马贤兴说就是这份“忘不了”的情怀,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再审纠正“24条”带来的冤错案,重新建立夫妻债务认定规则,并推动修正“24条”。
他不断地撰写文章、著书立说、参加学术研讨、提交议案提案、出席全国妇联等机关举办的高层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呼吁对原来“第24条”不合法理与情理的夫妻共同债务强制推定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根本性的修正,为弱势群体发声,为国家立法建言,切实地保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2017年3月,马贤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颁发夫妻债务认定司法解释,吸纳了马贤兴关于“夫妻共债共签”和证明责任分配的合理建议,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已将该司法解释确定的“共债共签”、家事代理和证明责任分配等规则以法典条文形式予以固定,为规范夫妻之间设立债权债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妇女儿童权益不是一般性的权益,而是一项宪法性权益,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的维权之路会越来越宽阔。”马贤兴坦言。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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