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马丽红 2020-10-16 14:02:0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0月16日讯(记者 张英 通讯员 谭纪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日前,湘潭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湘潭市市直机关工委原委员、工会原主席邓柯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送礼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邓柯采取虚造发票或重复报销等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70.735万元,并分别用于违规组织公款宴请,以及逢年过节公款送礼。邓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邓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一级科员)处分。

2.湘潭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彭强,党总支成员、办公室主任陈江山违规公款送礼和私车公养的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彭强、陈江山等人采取虚列台班台账的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70.39万元,并将其中60.46万元用于协调接待和公款送礼;彭强违规使用和擅自同意他人使用单位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其个人涉及金额4000元。陈江山不当使用单位油卡给私人车辆加油,涉及金额676元。彭强和陈江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彭强、陈江山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支付费用已分别被追缴。

3.湘潭县第五中学食堂事务长刘欣操办父母“寿宴”,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7年8月,刘欣在其父母80岁寿宴(其兄为主操办)过程中,违规收受食堂供应商、同事等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3500元。2020年7月,刘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上述礼金已被追缴。

4.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李奇乔收受红包的问题。2016年1月,李奇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当事人“感谢费”5000元。2020年4月,李奇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额退还。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马丽红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10/16/848937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