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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车停太久不去管,小心被别人卖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杨雁霞 2020-10-20 0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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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长沙湘江世纪城经二路,路边停车位上的“僵尸车”贴满广告。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凌玉霞 摄

“僵尸车”久在停车场无人问津,甚至主人都将它们遗忘时,却被有心人惦记上了。湘潭男子连续多日发现车子没人开后,打起了车子的主意,称自己是车主人,把车给卖了,还卖了不止一台。直到卖第六台车时案发,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事件】不到一个月,连卖六台“僵尸车”

张某是湘潭人,某劳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常在湘潭高新区某大厦的停车场出入。他发现停车场里好几台长期没挪动的车,动起了歪心思。

2019年12月份上旬,张某发现一台破旧的吉利小车已经几个月没动过,他打电话给湘潭县某废旧农机回收公司工作人员,称自己公司有台要处理的报废车。回收公司的人赶来后,张某以900元的价格把这台车出售,回收公司付款后直接把车拖走。

第一次就把车顺利卖出,张某胆子大了。几天后,他用同样方法联系了同一家公司,以1100元卖掉了另一台捷达小车。张某在今年1月的半个月里又成功卖掉一台金杯大巴车、一台大货车的拖车板。1月16日,他又联系了回收公司卖另外一台大货车拖车板,在等待回收公司来拖车时,他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认定,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张某在该大厦停车场、停车坪盗窃车辆6台,并出售给回收公司,5次既遂,1次未遂。盗窃既遂金额共计2万多元,盗窃未遂金额为1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如果长时间不使用,应当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时锁好车辆以防失窃。同时车辆回收公司也应谨慎辨别所回收车辆车主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回收。

【调查】长沙多个小区有“僵尸车”占位

10月19日,记者在长沙湘江北路、福元路多家小区走访发现,每个小区都有车子久停占位的情况。在湘江世纪城,不仅小区停车场内有僵尸车,在该小区附近路边停车位上也有不少“僵尸车”,其中不少车车窗破旧,车胎破了,车身贴着各类广告。

湘江世纪城停车场一名保安介绍,小区内业主把车停在自己车位,就算一直不使用物业也不能干涉。如果是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或妨碍到其他车通行,物业才会联系车主挪车。福元路某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车是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物业没有权利私自处理。

记者从长沙交警获悉,小区内的“僵尸车”占用的停车位不属于公共道路,除非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否则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车辆长时间没有挪动,很可能存在年检过期等多重隐患,建议车主及时关注车辆情况,达到报废情况,及时进行报废。

【部门】 车辆报废只需电话就能上门收车

记者采访中发现,部分车主认为报废车辆手续麻烦,就把车停了之后不管。

长沙交警车管所业务指导办负责人张正介绍,报废车辆只需备齐资料联系车辆回收企业即可。车主联系有资质的车辆回收企业后,企业核对报废车辆的型号、号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行驶证等相关信息后,把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的原件以及车辆号牌回收。当企业按规定处理完车辆后,由企业在规定时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车主在车辆报废完后,将收到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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