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发育迟缓,月嫂被起诉索赔百万
法院:月嫂仅凭个人经验对是否用药进行模糊表述,有疏忽大意等过错,承担二成责任
盼望已久的孩子出生了,新手爸妈担心自己照顾不好,花高价请了月嫂照顾。而宝宝父母和月嫂都忽视了给宝宝检测黄疸,宝宝全身变黄被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此后多次住院治疗,发育迟缓,面临漫长的康复治疗。
孩子父母认为保姆工作失职,把保姆和家政公司起诉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索赔116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二审判决书。
【签约】
产妇高价雇请月嫂
2017年10月,大着肚子的长沙人王某找到家政公司预约了月嫂,双方约定月嫂服务26天,7800元。月嫂的工作包括科学指导母乳喂养或人工喂养,随时对宝宝身体状况进行观察,如大小便、摄入量等。同时约定了免责范围:月嫂服务仅是产妇的生活护理和新生儿的照料,育婴师服务仅是对幼儿的护理,不包括医疗诊断、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当产妇或新生儿出现不适时,请务必立即就医,遵循医嘱。
半个月后,王某的儿子壮壮出生了,两天后,母子出院回家。出院前,医生叮嘱,要注意宝宝皮肤黄疸情况,出院后1-3天均来医院新生儿科随访门诊复测黄疸。月嫂李某如约来到王某家,照料王某母子。
【疏忽】
孩子出院没几天患黄疸
王某咨询月嫂要不要吃医生开的退黄疸的药及益生菌,李某称,有的宝宝吃了以后会拉肚子。
谁也没想到,出院的第四天,宝宝全身变黄,抗拒吃奶,王某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重度)。此后,壮壮因为发育迟缓多次入院,还需康复治疗,而他的相关发育检测报告显示,他的语言表达、听觉、视觉均远远落后于正常孩子,发育迟缓。
王某为此花费数万元医疗费用,她找到李某及家政公司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后,她把他们起诉到岳麓区法院索赔116万多元。
【诉讼】
谁为孩子患病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没有及时记录喂养和大小便情况,在宝宝妈妈咨询降黄疸相关药物时,仅凭个人经验对是否需要用药进行了模糊的表述,没有充分考虑到王某是因为初为人母经验不足才雇佣月嫂的初衷,确有疏忽大意等过错行为。而家政公司作为收取一定比例居间服务费用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进行必要的追踪和回访,存在履约过错。
根据病历,壮壮出院时便存在皮肤、巩膜轻度黄染,出院医嘱已提示家属新生儿出生后4-6天为黄疸高峰期,有发生胆红素脑病风险,并建议继续服退黄药,注意喂养,出院后1-3天均来院新生儿随访门诊复测黄疸。根据壮壮出院后的护理情况和病程,结合司法鉴定、专家意见等证据,可以确定壮壮现实存在的“发育迟缓”系自身疾病直接导致,但该疾病风险并非完全不可防范或逆转。壮壮人身损害后果应认定为多种原因导致,其中喂养不足、退黄药物的服用等问题均与家政公司、月嫂的护理存在关联。
【判决】
月嫂担责任比例20%
法院认为,壮壮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是照顾和抚养的主要义务人,雇佣保姆只是辅助家人照顾幼儿和产妇,并不导致其监护义务的转移。壮壮出院后,家人在照顾过程中忽视了出院医嘱中医生的提示与建议,没有遵循医嘱及时复诊,应承担壮壮健康权受损的主要责任。李某作为提供月嫂服务的护理人员,没有妥善履行护理义务,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酌定20%。
由于暂时无法确定壮壮的伤残等级,并且还需继续康复治疗,法院仅对已经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处理,认定壮壮损失为13万多元。据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壮壮2.6万多元,家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壮壮家人不服,上诉到长沙中院,长沙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虢灿 凌玉霞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