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姚定)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集中优势力量,成立2个执行小分队,分别由赫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新军和执行局局长文武带队,协同公安机关,远赴八省市,辗转数千公里,对舒某某等10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财产刑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共执行到位金额820.5万元。
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多发,益阳市政法机关加大了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舒某某等10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赫山区法院分别判处一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相应罚金及没收涉案财物。该院刑事审判部门将该案判决的财产刑移送执行后,赫山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办理该案的侦查机关联系,逐一核对涉案财产,制定详细执行方案,抽调5名执行干警,同时邀请了该案侦查部门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4名民警协助执行,由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分别带队,兵分两路,2020年10月12日从益阳出发,分别奔赴河北、天津、北京、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浙江、广东等省市,对20余个涉该案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进行扣划。
在此次强制执行过程中,因目的地分散且跨度广、距离远,往来十分不便,执行人员不辞辛劳,克服各种困难,连续作战,法院干警和公安干警精诚协作,在历经十天辗转数千公里后,成功执行扣划涉案财产刑资金820.5万元,圆满完成了执行工作任务,将该案生效判决财产刑的执行落实到位,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姚定
编辑:刘经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