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委托朋友向渌口区法院送去锦旗致谢。
红网时刻株洲11月2日讯(通讯员 喻涛)11月2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意外“礼物”,一位古稀老人托朋友送来一面锦旗致谢,但这位老人家却不是该院受理案件的当事人。
原来,老人是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00年至2012年间,他在株洲某实业公司上班,但公司一直拖欠其工资未付。经过法院判决,该公司共需支付其工资54万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石峰区法院执行局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为该公司名下资产厂房、土地、设备等资产全部都已经抵押,抵押资产正在包括渌口区法院在内的多家法院执行。渌口区法院立案执行的涉该公司的案件中,最大债权人张某系该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人。随后,石峰区法院就该执行案件与渌口区法院取得联系,该院在听取老人的案件缘由后主动做张某的工作,并在株洲中院的组织下,与多家法院共同协调,为老人争取到了45万元的工资。
“锦旗早就要送过来了,由于我在长沙住院,耽搁了不少时间,谢谢你们,给你们‘点赞’!”老人在电话中告知渌口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同时表达了对未能亲自来院送锦旗的歉意。
来源:红网
作者:喻涛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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