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沅陵法院内交接车辆。
红网时刻11月12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兵 )从发现车辆运行轨迹,到控制扣押车辆,用时不到一周。日前,郴州市桂东县人民法院与怀化沅陵法院、交警远程联合行动,密切协作,成功控制并扣押被执行人的宝马X6机动车一辆,这也是桂东法院提请湖南省交警总队布控的首例车辆。
“你好,是郴州桂东法院吗?这里是怀化交警,你院提请布控的湘L8XXXX宝马牌机动车在我沅陵县辖区发现行驶轨迹,是否需要查控?”一个星期之前,桂东法院车辆查控专员接到了怀化交警打来的“意外”电话,当即给予了回复并请求沅陵交警继续协助布控。
原来,被执行人朱某某在桂东法院涉及3起执行案件,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标的额达302.7万元,执行法官查到其名下有一辆车牌号为湘L8XXXX宝马X6机动车,于2019年12月向桂东县交警大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登记,同时要求被执行人朱某某交出车辆,但其称该车辆因其在江西遂川与他人产生工程合同纠纷,被债主强行扣走,不知所踪。
今年6月,湖南省高院与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了信息共享及机动车辆查控协作工作机制,桂东法院决定将该车辆纳入提请布控名单,并按要求报送了车辆信息及扣押车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所需材料,录入了省交警总队的车辆管理系统。
11月6日上午10时,承办法官接到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情大队传来的“捷报”,该车辆已被沅陵县交警大队控制,要求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桂东法院执行局立即与沅陵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给予协助和支持,沅陵法院执行局给予了积极回应,立即派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协助控制车辆,同时,桂东法院执行局赶紧制作好《协助扣押车辆清单及笔录》,并通过内网系统传输到了沅陵法院执行局,及时与沅陵县交警大队办理好车辆移交手续,先行将该车辆扣押到了沅陵法院。
11月9日中午出发,桂东法院执行局派出4名执行干警奔赴沅陵法院执行局,与该局办理好车辆移交手续,接过车辆钥匙和行驶证,并向案外人送达扣押法律文书,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后,为确保安全,执行干警驱车七个多小时赶到沅陵,在当天深夜11点多顺利将车辆扣押回院内车库停放。
此次法院、交警三方联合扣押布控车辆,充分展示了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威慑力,打破了法院执行过程中车辆查封容易、控制难的困境,切实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李兵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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