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记者 姜姿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11月7日,在常德市城区桃花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公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李某君不仅要自己负责治伤、修车,赔偿公交车车损,还被交警依法罚款50元。
当日7时45分,李某君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沿桃花源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与滨湖路交汇处时,遇罗某驾驶的公交车沿桃花源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处正常绿灯左转弯,由于李某君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两车受损和李某君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经认定,当事人李某君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还对李某君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处罚。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尊法守规,才能安全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姜姿 刘小满 苏莹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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