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唐龙海 吕亮)11月1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介绍,为确保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抓实,通过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湖南省检察院制发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二十条,由宗旨、理念、举措、机制四部分构成,主要有确立法治理念、畅通“绿色通道”、明确惩治重点、坚持依法保护、强化民事检察、强化行政检察、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企业治理、开展专项监督、构建系统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全省检察机关而言,有着彰显担当、提供指南、释放能量、助力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意见》的特点,就在于“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惩治、保护”双轮驱动、“理念、技术、制度”三维并进、上下一体共担使命。可以预见,通过《指导意见》的实施,必将促进全省检察机关为营造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新闻发布会邀请到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参加。
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国忠、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秋华、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罗江梅、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宇清、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分别答记者问。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唐龙海 吕亮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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