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7日讯(记者 吴公然)11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刘孙承辞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刘孙承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董石桂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雷丰超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苗霞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业军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程铁梁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廖湘红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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