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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执行不能”,浏阳法院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纾困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吕小姣 编辑:彭笑予 2020-11-30 18: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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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吕小姣)“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一场及时雨,感恩党、感恩人民法院!”日前,拿到执行款的案件申请人执行人易新芳、高彩文激动地说。

经了解,该案是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朱飞承办的一起易新芳、高彩文与被执行人易修才、周天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浏阳市法院审理判决,由周天书、易修才赔偿易新芳、高彩文因易修武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费人生活费共计604185.5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易修才、周天书名下的财产,均无果;同时,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了解财产情况及财产线索,均未取得有效进展。 

经执行法官与公安人员证实,被执行人易修才在本案之后因酒驾逆行再犯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死3伤,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刑拘在浏阳市看守所。另一被执行人周天书虽刑满释放但根本找不到人。执行法官在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协助下找到周天书的母亲,其母亲表示,周天书刑满释放后没有和家人联系,目前自己生活也极其困难,靠摆摊卖凉粉勉强维持自己的生计,也没有经济实力替儿子偿还赔偿款。

案件陷入了两难的局面,两位申请执行人痛失儿子且家庭困难,但经执行法官穷尽所有财产查找两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承办人朱飞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认为该案属于涉民生的案件且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要件,局领导同意将该案申报至市委政法委后获批。

该案承办人朱飞表示,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也要让人老百姓感受司法的温度,同时也希望当事人理解确实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时候“执行不能”的无奈,给执行工作多一份信任和理解。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吕小姣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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