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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高峰论坛在岳阳中院召开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李艳 编辑:廖浩宇 2020-12-09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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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2月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艳)12月5日,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暨“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高峰论坛在岳阳中院隆重举办,李爱年、吴勇、周训芳、颜运秋、王世进等来自湘鄂赣三省近20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论坛。岳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二级巡视员简龙湘在开幕式上致辞,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爱年作工作报告,湖南省法学会秘书长罗良方、湖南高院二级高级法官伍胜、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管理处处长陈战军等讲话。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主持开幕式,并在学术年会、论坛上作主题报告。

岳阳市人大、市法学会、市检察院、森林及水警公安、长航公安、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志愿者协会等环境资源保护实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岳阳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分管领导和一线工作人员齐聚一堂,现场聆听了一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前沿理论的思想盛宴。

论坛上,就生态环境公益代表制度、洞庭湖生态修复资金管理模式、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司法协助机制发展等当前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务中突出的问题,实务人员现场与专家学者作了深入探讨。

“极大地启发了我们对长江、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务的思考,我们将借助前沿理论,结合岳阳实际,进一步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方法,提升保护一江碧水的司法能力和实效。” 与会的法院干警纷纷表示,在实务与理论的交流激辩中,刷新了理论认知,拓宽了思维边界。

据悉,近年来,岳阳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打造集“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环保宣传、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努力构建司法理论与审判实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环资审判发展模式,多案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多篇文书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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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李艳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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