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针对“老赖”邹某某拖欠农商行160万元本息借款久不归还的行为,安乡法院派出2辆警车15名干警,强制将被执行人邹某某的房屋进行了腾退。
2015年12月17日,邹某某与安乡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5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将房屋作为抵押。邹某某借款后,未按时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019年4月17日,安乡农商行将邹某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邹某某偿还农商行本金150万并支付利息10万元,若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将其抵押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
判决生效后,邹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3月2日,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多次催促邹某某还款,但邹某某至今未履行。为保障农商行合法权益,法院对其抵押房屋进行了查封,经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后,农商行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价106.39万元以物抵债。法院要求邹某某于2020年12月7日前自行腾退房屋,交付给农商行,但邹某某到期后仍未腾退。于是,12月10日,法院对被执行人邹某某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安乡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刘胜男 郭轶)
来源:安乡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胜男 郭轶
编辑: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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