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14日讯(通讯员 彭涛)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2月10日上午,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主题为“真欢迎、真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月”活动。
为什么说人民监督员可以为检察工作按下“助力键”呢?
因为在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活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对检察官释法说理的情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可不就是“一键助力”的效果呀!
下面就通过两起案件的公开审查来看看“助力效果”吧~
周某某等涉嫌环境污染案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最直观地参与和监督检察办案工作。12月10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等涉嫌环境污染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听证过程全程参与并进行评议。
全程监督
听证中,该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办理情况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并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3名人民监督员仔细翻阅了案件卷宗,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认真回答。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办案过程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某等涉嫌环境污染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彭某故意伤害案
12月11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再次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观摩彭某故意伤害案一案,并对检察官出庭工作同步全程监督。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冷静,缜密严谨,针对指控的犯罪逐一举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予以答辩,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这次观摩活动既开阔了法律视野,又提高了监督能力,厚植了法治底蕴,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丰富形式多样的检务公开活动。
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搭建平台,积极主动扩宽监督途径,丰富监督形式,自觉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执法规范性,竭力为更高水平的法治永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彭涛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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