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9日讯(通讯员 何祉萱 邓妍)永州市公安机关“永警利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省祁阳县公安局在坚持破大案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撑的违法行为。近期,该局网安大队在“断卡”专项行动中经深入调查,对非法提供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的王某涛、李某、周某三男子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经查,今年以来,违法行为人王某涛、李某均因贪图小利,以几百元的价格将个人银行卡、U盾等非法出售给他人,被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诈骗;而男子周某却出于朋友义气,将个人银行卡、U盾等非法出借给朋友,朋友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诈骗。
一套银行卡(包括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可卖500元至1000元,乍一看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轻松赚到钱,但真的是这样吗?祁阳警方特别提醒,卖自己的银行卡也涉嫌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的人员,即便在卖卡前不知道是被用于诈骗,但犯罪分子利用该卡已用于网络诈骗且涉案价值达到一定数额的,将对卖卡人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处理。如不够犯罪处理的,也不要感到侥幸窃喜,银行部门会对银行卡开户人予以惩戒: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即使5年后“解禁”,再办理银行卡业务时,和普通客户相比,也会被重点加大审核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何祉萱 邓妍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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