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30日讯(通讯员 成孟泽 杨星)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不仅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一系列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措施和重要保障。
截至12月底,蓝山县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共筹集5495.64万元,其中中央1393万元,省级2251.64万元,市级90万元,县级1761万元。支出5201.18万元,支出进度94.64%,比省考核要求的进度(92%)高2.64个百分点。
科学制定措施,绩效评价更精准。进一步完善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申报、审核批复、运行监控及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科学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2019年实施项目开展绩效抽查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确保了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实现全流程绩效管理。
加强培训指导,项目资料更规范。组织县、乡镇、村级扶贫干部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业务培训,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管理、项目库建设、项目公开公示、扶贫资产管理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并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模板资料,产业类项目列出了二十八项资料清单、基础设施类项目列出了公开招投标二十五项资料清单与不公开招投标二十四项资料清单,规范完整的体现项目安排、实施、验收、报账、绩效评价全过程,有力地提升了蓝山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拓展宣传渠道,公告公示更完善。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告公示制度,制定公告公示模板,通过“互联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实行全方位公开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从严执纪监督,利益联结更紧密。通过“回头看”,全面梳理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对于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分红不到位的产业项目,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利益联结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移交蓝山县纪委立案处理,追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来源:红网
作者:成孟泽 杨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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