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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公益诉讼发力、多部门联动形成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大格局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曹飞 编辑:陈加宁 2021-01-18 15: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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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后的蓝泽烈士墓干净、整洁。

红网时刻1月18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曹飞)1月18日,时刻新闻记者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岳阳县杨林街镇蓝泽烈士墓日前已完成修缮工作,设立了劝导员在祭扫过程中进行劝导及疏导,安排专门保洁员对烈士墓定期进行打扫,制作宣传牌、宣传窗、誓词牌、省级文物保护牌等标示标牌,并融入党建元素,设立党旗、国旗,将全镇党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固定化、制度化。

蓝泽烈士墓能够得到修缮离不开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英烈纪念设施”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

网络舆情引发关注,检察官实地调查开展公益诉讼

2019年9月5日,一篇题为“张谷英芭蕉150名烈士英灵回归何处”的帖子经公众转发进入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视野,文章介绍为纪念150名抗日英烈所建的芭蕉烈士纪念塔掩映于荒芜杂草丛中,瞻仰祭奠只能远望相祭。

随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当地村委了解到,芭蕉烈士塔坐落于张谷英镇驮岭上,为纪念大革命时期牺牲的155名红军及越南战场牺牲的烈士而建,始建于1960年2月,由原渭洞区芭蕉公社修建,岭高60米,塔高8米,宽5.2米,长6米,占地约20平方米,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通过实地查看发现,芭蕉烈士塔因年久失修,已倒塌,碑文缺失,通往道路已完全损毁,纪念设施已毁损严重。

发现该问题线索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为其作为2018年新设立专门负责英烈保护工作的对口部门,因成立时间短、职能职权不明晰等因素阻碍其工作开展,并提出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县域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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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

多部门联动,形成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大格局

2019年9月30日,即第六个“烈士纪念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为期两周的联合行动,实地走访调查烈士陵园1个、纪念馆、纪念碑等纪念设施7处、零散烈士墓300余座,发现县域英烈保护纪念设施存在管理不到位、碑体破损、杂草荒芜、垃圾成堆、通道被毁等情形。如被认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大云山革命烈士纪念塔以及月田黄帽山红军纪念碑、张谷英桐木水库纪念亭等受损严重,碑文字迹模糊难辨,杂草丛生;被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杨林街镇蓝泽烈士墓无人维护、台阶石板松动塌陷、地基下沉。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发现的上述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研判,一方面将此次专项行动整体情况及县域英烈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调研报告向县人大、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经请示上级院同意后,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共立案13件,并先后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新局、张谷英镇政府、杨林街镇政府、月田镇政府、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

为最大限度整合行政管理部门力量,进一步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2020年4月23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召集上述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形成了亟待修复的5处英烈纪念设施的修缮方案,形成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向政府筹集资金,县财政局负责设立英烈纪念设施维护专项经费及特定保护项目的专门立项、预算和审判工作,县文旅广新局负责整合红色革命文物、抗战文化资源、打造红色革命、抗战文化品牌,申报文物保护等级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乡镇负责修缮工作施工的大保护格局。

蓝泽烈士墓陆续修缮到位,其他英烈纪念设施的修缮工作正在按方案逐步落实。

“时代岁月在变迁,英雄精神永不变”。岳阳县作为革命老区、兵员大县,现有纪念抗战、解放战争英雄烈士等纪念设施300余处,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英烈保护法、以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契机,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有效推进县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为提高县域英烈保护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检察智慧,为全社会营造推崇英烈精神、传承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曹飞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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