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巡查组现场查获长约9.5米的禁用渔具地笼7条。
谢某某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联合巡查组当场查获。
红网时刻益阳1月20日讯(通讯员 胡紫鑫)自深化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冬春攻势”开展以来,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水域特点,通过多部门联合巡查和蹲点守候的方式,向各类非法捕捞活动发起凌厉攻势。近日,大通湖分局连续破获3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刑事拘留3人,收缴地笼7条,三层刺网1副,电瓶一台,查获渔获物若干。
2021年1月8日,大通湖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胡子口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时,发现谢某在禁渔区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电瓶一台,渔获物若干。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1月11日,大通湖分局河坝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某在大通湖区河坝镇禁渔区内以放置“地笼王”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地笼7条,渔获物若干。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1月13日,大通湖分局沙堡洲派出所联合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金盆河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时,发现谢某某正使用刺网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三层刺网一副。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胡紫鑫
编辑:邓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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