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长沙报道
生态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是当前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然而,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出现了人类和野生动物的生存矛盾,尤其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野生动物侵害当地居民人身财产利益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大会上,来自城步县的省人大代表周绪杰就着重围绕建立野生动物损毁财物补偿机制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周绪杰。
“现在各地都实行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接到群众投诉野生动物毁损事件也在增多。”周绪杰介绍,自城步县打造南山国家森林公园以来,周边地区野生动物数量有了明显增加,野生动物毁损财物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野猪繁殖能力强,成群结队的群体性活动多,活动范围广,破坏力大,损毁山区居民庄稼和田园现象普遍发生,有的山区居民甚至上山守护,防止野猪破坏种植物。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矛盾凸显,出现了对野生动物“打不得、防不起、受不了”境况。
周绪杰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但现实情况是,野生动物毁损财物现象经常发生在保护区外,野猪等“三有保护动物”也未被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再加上地方财政也没有关于野生动物毁损财物补偿的资金预算,因此大部分损失都只能由农户自身承担。
“特别是城步县正处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时期,猕猴桃、苗乡梨和蔬菜种植等农业产业得到大力发展,野生动物损毁庄稼、破坏田园对农民收入有直接的影响。”周绪杰建议,湖南省应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损毁财物补偿机制。由中央和省财政保障,对野生动物损毁的财物实施补偿。并扩大补偿范围。改变只在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或保护地实施补偿的做法,对所有野生动物损毁财物均进行补偿。
同时,还可以建立野生动物损毁财物补偿基金。以商业保险、农业保险等方式对野生动物损毁的财物进行补偿,并对居民对保护动物的行为进行奖励,以减少山区居民的财物损失,提高农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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