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2月7日讯(通讯员 陈玫 罗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遏制春运期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2月2日至6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市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目前,整治行动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9起,其中,不佩戴安全头盔7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行动前,大队根据辖区地区实际,分析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的时间、重点路段以及突出违法行为等,利用巡逻管控及设卡拦截等方式,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未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检验和报废、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劝导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行动期间,遇有摩托车驾驶员发现前方设卡查车,车流中危险逆行、逃避执法的现象,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进行处罚,批评、告诫其行为的危险性及后果,形成严查严管严惩高压态势。
同时,执勤交警通过面对面以案说法等方式,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交通文明宣传教育,纠正、劝导摩拖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陈玫 罗倩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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