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长沙,偷窃电动车的陈某某被逮个正着。组图/受访者提供
红网时刻3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3月2日下午4时40分许,开福交警二中队在营盘路蔡锷路口进行电动车未戴头盔整治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陈某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3月3日,潇湘晨报记者查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陈某某越过路面实线在对向车道逆行,骑行路线歪歪扭扭,显得十分不熟练,在其车辆的后方挂着一个外卖食盒。陈某某到达路口时,被执勤的民警拦下,让其把车停在安全岛。
开福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肖一帆告诉记者,因其未佩戴安全头盔,准备将他带至岗亭进行处罚学习。
大概4分钟后,一名外卖小哥步行来到岗亭,报警称自己的送餐车辆被偷了。根据车上的定位系统显示,车辆定位就在这附近。外卖小哥正在找车时,陈某某正从他骑的电动车上下来,拿手机参加学习。经过比对,犯罪嫌疑人正是未戴头盔的驾驶人陈某某。
正当外卖小哥与民警进行交谈时,陈某某突然步行走到车流中,民警随后追上。路面监控显示,陈某某没走几步便被追上。眼见逃跑无果,他突然在路中间躺倒。随后,几名民警将他架了回来。
原来,外卖小哥在取餐时,把车停在路边,没有锁车,钥匙还在车上。正在闲逛的陈某某见有机可乘,骑了车就跑,没想到头盔还戴在外卖小哥头上,而当时路口有10多人骑车经过,只有他一人没戴头盔,因此被民警逮住进行教育学习。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陈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偷窃电动车的事实。随后,交警将嫌疑人移交给辖区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开福交警提醒,《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骑乘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都须佩戴好安全头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偷窃他人财物。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骆一歌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