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
红网时刻记者 李兵 徐士洁 报道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终极守护者。”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遇害法官周春梅被人社部、最高法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胡旭晟表示,“希望每一位像春梅一样坚守法治信仰、守护司法公正的法官,也能被守护着。”
长期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对法官依法履职中的人身安全保护。特别是近年来,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和人身安全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但由于我国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特别保护的体系性立法建设尚未健全,刑事立法未就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作出周延的专门规范和特别保护。”胡旭晟建议制定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在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既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立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同时建立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保护令制度,对办理危险性较高案件或人身安全受到恐吓和威胁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居家、出行保护,并采取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恶性案件发生。
经过调查,胡旭晟还发现凸显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特别是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亟待加强改进和完善。为此,胡旭晟认为要构建有效的受害法官家庭救助体系,开发设计专门的保险品种,设立受害法官家庭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用途为法官因公遭遇不测时对其家庭实施制度化救助。建立受害法官子女中小学就学的选择制和大学入学优惠制度,建立受害法官子女高等教育委托培养协议制度,为志愿就读政法院校并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的受害法官子女提供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徐士洁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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