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单明海 宁远县 报道
“真没想到,管着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的9名干部收受收项目施工方红包被‘一锅端’,教训真是深刻啊!”近日,永州市宁远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引起了全县党员干部的热议。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日常生活中,“红包”被看做是人情的“润滑剂”,是“小节小事”,但它一进入公权力范畴就发生了变异,逐渐演化为妨碍公正执行公务、败坏党风政风的毒瘤。
2020年1月,宁远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对县城一在建房地产项目检测验收过程中先后5次受收项目建设方红包。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去年1月至4月期间,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魏某某带领该站工作人员李某某、欧阳某某、骆某某在对县城一楼盘建设项目进行检测验收过程中,项目方把事先准备好装有现金的信封,分别送给了魏某某等人,魏某某等人不仅没有当场反对,并且还默许了“红包”进入自己的口袋。据调查,魏某某等人先后5次收受项目建设方所送红包16400元,其中魏某某、欧阳某某等5人每人分得2400元,蔡某、黄某某等4人每人分得1100元。
去年5月,魏某某听到有人举报他们收受红包的风声后,又安排欧阳某某将收受的红包退给了施工方,企图逃避组织处理。
纸怎么能包得住火?去年10月,魏某某受到了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李某某、欧阳某某等4人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蔡某、黄某某等4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 ,施工方切莫指望塞个‘红包’就去偷工减料。检测工作人员也必须严守底线不逾矩,清清白白履职尽责。”宁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红包”虽小,纪律事大,今后将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从而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的铁篱笆。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单明海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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