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9日讯(记者 文建美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3月16日,在常德市城区桃花源路和高泗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早上7时48分,在常德市城区桃花源路和高泗路交汇处,一辆白色小车沿桃花源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高泗路交汇时闯红灯,遇到了正常行驶的三轮摩托车沿高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处,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阅事发现场监控认定,小车驾驶人卢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手续齐全且无其他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小车驾驶人卢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文建美 刘小满 苏莹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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