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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新规来了,看看哪条让你更暖心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彭笑予 2021-04-01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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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享“绿色通道”、首批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施行……

新华社 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的4月,一批新规如约而至。老年人办理出入境业务更便捷、小微客车租赁服务更完善、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更明确……来看看,哪条让你更暖心?

1

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更简便

4月1日起,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开始施行。

相关单位将建立老年人办理证照“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老年人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并由窗口受理人员帮助老年人打印申请表,加强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设备人工引导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人工咨询、指引等服务和帮助。

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此外,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亲友代办等适合老年人网上办事功能,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为老年人等广大群众提供证件速递、邮费支付、全程速递信息查询等服务。

2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当前,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蓬勃发展,但经营管理不规范、承租人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也日益突出。4月1日起施行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对此类业务作出全面规范。

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

在承租人用车行为方面,办法要求承租人持机动车驾驶证租赁车辆并随车携带租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未经租赁经营者同意,不得改动租赁小微型客车部件、设施和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得将租赁小微型客车抵押、变卖、转租。

3

国家赔偿案件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1日起施行,推动正确适用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合并作为一种责任承担方式,不再拆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与赔礼道歉两种责任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根据该司法解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视案件具体情形,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

4

工程竣工决算不得超过1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5

首批“首违不罚”

涉税事项清单施行

近日税务总局将公布第一批包括10项内容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第一批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6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处理基金补贴有调整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电视机每台补贴40元,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每台补贴25元,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每台补贴100元。

7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

根据财政部公告,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自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其前身是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据中国民航局测算,调整后,正常情况下每年减轻企业成本支出约80亿元。这对于帮助航空公司渡过疫情难关、快速恢复发展有重要意义。■据新华社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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