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张盟 徐士洁 廖轩仪 王波 长沙报道
“右转”车辆是否享有优先通行权呢?这个问题估计有些驾驶员答不上来。
三月下旬的一天夜里,在南二环曙光路口东往西的辅道,一辆由东往西直行车辆与一辆曙光路右转弯车辆发生刮擦。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122中队民警郑黎明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右转车辆驾驶员表示:“在抖音里看到右转优先。”郑警官当即告诉右转车辆驾驶员:因为右转车辆驾驶员在进入路口前没有停车瞭望,因此,此次刮擦事故,右转车辆负全责。
郑黎明希望通过红网时刻告知所有驾驶员朋友:在中国大陆实行右侧通行的道路交通规则,右转弯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禁止,且不妨碍其他方向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通行。但这并非表示“右转优先”。郑警官还说:“非官方平台或专业人士的解读,大家不要盲听盲信,右转优先要在放在相应的情境下理解。”
如果非要说什么情况下右侧的车辆有先行通行权,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同时,郑黎明警官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他们在接处警过程中,未让右侧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多。而且,易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大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事故发生。
来源:红网 长沙交警
作者:张盟 徐士洁 廖轩仪 王波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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