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9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非常感谢,要不是您牺牲休息时间帮我办完,我还要在这里等一个半小时”“不要紧,不要紧,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满意,我们就心安了......”
办事群众评价窗口服务。
4月6日12时03分,家住常德市石门县维新镇的李先生匆匆跑进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大厅,准备处理一起3天前在市城区现场被查的超员违法行为。这时,准备起身下班的窗口服务民警刘小琴延长下班时间为其快捷办理了处罚业务。李先生在刘小琴服务岗满意评价器上按下“满意”键,并不停的向其表示感谢。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改变传统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流程,把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作为开展窗口工作的核心理念,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新窗口业务办理满意评价体系,首次推出交管业务办理满意度评价系统,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用优质服务换群众满意评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大队将群众利益作为公安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靶心”,牢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初心”,在日常工作中,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人群众,力求全力解决好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大队要求窗口工作的民警辅警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杜绝工作中出现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不断增强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党为民“衷心”。
窗口岗位满意度评价器。
大队在窗口大厅所有服务岗设置评价器,评价器上公开窗口服务民警辅警的姓名、警号、照片、工作职责、监督电话,并作出“忠诚、廉洁、热情、高效”的窗口服务承诺。在每笔业务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民警辅警主动要求办事群众正确使用评价器,根据服务质量自主选择“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评价结果,对窗口民警辅警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大队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监管体系,将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窗口服务民警辅警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大队相关负责人定期根据满意度评价系统,对窗口服务民警辅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行测评打分,实行奖优罚劣;并对评价结果开展当事人电话回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内部监管。评价系统启用以来,办事群众给予“非常满意、满意”的评价占到93.7%,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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