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苏纪轩 郴州报道
“因为自己思想上的蜕变,慢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惨痛的,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审判席上,被告人高磊痛心疾首,悔恨不已。
4月15日上午,由郴州市苏仙区纪委监委查办的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白露塘派出所原所长高磊受贿案,在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运用查处的“活教材”,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苏仙区纪委监委组织苏仙区公安系统20多名干警代表,到蓝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被告人的背影。
庭审先后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历时2个多小时,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高磊利用职务便利敛财犯罪,从人民警察走向“阶下囚”的过程。鲜活的“身边案”“身边事”对参加庭审旁听人员的触动直接而深刻。
“亲眼目睹了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我内心感到非常震撼,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在工作中和生活中时刻警醒、慎独慎微。”一名派出所长走出庭审现场后感慨道。
“这个案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个曾经的执法者,如今沦为犯罪分子,角色转变、身份互换,让人痛心疾首、引人深思。”另一位公安干警也有着相似的感受。大家纷纷表示,看到曾经的同事违法犯罪沦为阶下之囚,感到又惋惜又痛心,同时这也是对自己的警示警醒。
苏仙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警示教育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方式之一,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这种“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能够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 ”的效果。
今年以来,苏仙区纪委监委先后两次组织政法干警200余人次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上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写警示教育读本、指导召开民主生活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苏纪轩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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