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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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调查丨连“P”标都没有就收费 这种“三无”停车费你交过吗?
红网时刻4月25日讯(记者 卢欣)4月21日,红网报道了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左侧、老街鱼嘴巴店(坡子街总店)前坪两个“停车场”收费不规范问题。经相关部门走访调查核实,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左侧“停车场” 收费行为为个人行为;老街鱼嘴巴店(坡子街总店)前坪存在未按计费标准收费、证件不齐的问题,责令停业整改。
经核实,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左侧属于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服装学院的公共区域,主要为方便湖南师大教职员工临时停车使用,并非正式的社会营业性停车场,在此停车的车主绝大多数为学校内部员工。该处公共区域已被湖南师范大学委托给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收费行为为保利天创物业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查实后,岳麓区市场监督局已责令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对私自收费的员工拿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到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督促湖南师范大学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经核实,老街鱼嘴巴店(坡子街总店)前坪停车场是由个人从福达银座物业公司处承包并经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其停业整改,立即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公示牌,严格依据收费公示价格进行收费。
岳麓区市场监管局桔子洲市场监管所李乐提醒市民,如前往岳麓山景区这些热门景点,请市民、游客务必选择有停车收费公示牌的公共停车场,并留意公示牌标明的收费标准。如遇无任何收费标识的停车场,可拒付停车费,遭遇强行收费还可拨打110报警。市民若发现停车场有涉嫌违规收费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或举报。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显颖表示,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费停车场应当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标志,标明管理人名称、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收费工作人员还应佩戴统一标识,并在收费后开具相关票据。停车场收费高于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车主如遇到被乱收费的情况,首先可以拒付超出部分,同时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擅自占有公共场所私设停车场收费,此类停车场没有相关经营资质,若被索要停车费,车主有权拒付,并可向交警部门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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