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1日讯(记者 杨艳 通讯员 颜雨彬 陈仲文)为进一步加强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肃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日前,衡阳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衡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从调查组织、责任追究、整改评估等十个方面,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要求等进行了梳理和固化,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质效、明确管辖、厘清责任、推动落实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律手段。
据悉,该《规定》由衡阳市政府办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衡阳地区特点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际起草,在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会、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顺利通过市司法局规范性审查并出台。
《规定》共10章,35条。主要包括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和范围,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火灾原因分析及责任调查的要求、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时限及结案流程;细化了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范围、撰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强化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取证要求、对责任的追究及相关线索的处理、调查结束后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评估工作。
“《规定》充分结合衡阳市实际,对健全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保障火灾事故调查的严密、有序、规范、高效具有重要意义。”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能作用的发挥。下一步,支队将抓好该《规定》实操运用,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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