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1日讯(通讯员 桑纪宣)5月10日上午,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向贤良受贿一案。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委机关干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等70余人到法院一楼审判庭旁听庭审,“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从而真正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桑植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贤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向贤良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向贤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向贤良的亲属代为退缴的人民币99.99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向贤良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8.0050万元,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有声的宣判震撼心灵。全体成员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认真聆听了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公开课,深刻感受到被告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经受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越过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的犯罪历程。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看到身边熟悉的人变成庭审‘案中人’,从一名公职人员到面临牢狱之灾的反面典型,让人深受震撼。”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件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始终秉持敬畏知止之心,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者身临其境,能有效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醒、鞭策自己严守党纪国法、远离职务犯罪,持续筑牢正风肃纪的思想篱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采取多种形式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不断筑牢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桑纪宣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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