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新闻网消息,5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陈春平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官网截图)
据红网时刻记者梳理发现,陈春平,湖南祁东人,1970年1月出生。早期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办公室工作,后调至财政部工作,历任经济建设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级干部等职。
后又参与援疆工作5年多。
2011年,陈春平援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三年后,于2014年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
2015年8月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5年11月,陈春平任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2017年,陈春平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资料图)
陈春平简历:
陈春平,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湖南祁东人,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专业毕业。
1995年0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办公室工作,期间兼职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作;
2000年05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级干部;
2011年0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援疆);
2014年09月,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援疆);
2015年08月,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正厅长级、援疆);
2015年11月,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2017年0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8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丽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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