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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不拖延、案款发放不过月……长沙中院发布十大执行便民举措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胡冲 2021-05-13 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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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5月13日讯(记者 郑涛 )5月13日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抓好市委巡查反馈涉执问题整改暨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推进会”,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登峰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沙中院执行局主要负责同志、全市各区、县(市)分管执行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参加会议。

针对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反映较为强烈的十个方面问题,长沙中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会上,范登峰发布了长沙中院十大执行便民举措 : 一、执行立案不拖延、不限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坚决杜绝故意拖延执行立案、限制执行立案、控制执行立案等现象。同时,执行立案时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以及引导当事人安装“智慧执行”APP(公众端),告知当事人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以及如何通过APP查询案件进展信息、与法官进行交流。

二、不需要提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执行依据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无需申请人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裁判文书生效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公开执行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将立案、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到账、限制消费、纳入失信等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闪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

四、加大执行财产查询的力度。对当事人提供明确具体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本市范围内的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本市范围外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立即调查核实,并调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同时,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渠道;认真倾听律师对重大执行措施、关键执行节点的意见建议,协力化解执行难题。

五、缩短执行查控、评估、处置财产的周期。全面落实执行案件全流程管控系统实体化运行,不断加强执行案件办理节点管控,及时发现处置消极等行为。集中整治查控、评估、处置财产不及时,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缩短查控、评估、处置财产的周期。

六、案款发放不过月。将案款到账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接受申请执行人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到账案款30日内发放完毕,因法定事由延期、提存的案款暂时无法发放的,严格审批程序,在法定事由消失后10日内完成兑付,杜绝超期发放。

七、不得随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终本结案不规范、滥用终本程序的问题,强化终本案件规范办理,落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和终本约谈制度,严查违规终本报结问题。所有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必须结案前当面约谈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告知已采取的财产查控措施、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后续恢复途径。即日起,当事人反映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时间在本通知下发之后的,经查证属实,市中院将督办限期恢复执行并纳入所在法院执行绩效考核扣分。

八、没有法律障碍的标的物一律负责交付。严禁在拍卖公告中设置不负责交付的条件,对于没有法律障碍的标的物,全部负责交付到位。

九、不得拒收材料、拒绝沟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参与分配、解除失信等书面材料不得拒绝接收或接收后久拖不决,必须及时接收,及时移送、及时处理。畅通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公开执行案件线索举报电话,拓宽反映渠道,通过智慧执行App、12368热线、“闪信+”等方式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针对执行法官外出办案多,当事人找法官难的问题。全市法院设立固定的执行信访接待窗口,配备信访专员,落实执行信访每周二、周四固定值班制度,方便当事人反映问题,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增强当事人与执行干警沟通,化解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误会和矛盾。并将值班接待地点、受理电话、邮箱等向社会公布,依次安排全体执行干警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及时听取来访当事人意见,接收当事人材料,回应当事人诉求,确保对当事人来电来访有回复、即反馈、能解决。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登记造册,及时转交相应案件承办人。相应案件承办人应在收到转交线索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访当事人,告知初步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并将回访笔录纳入卷宗。

十、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长沙中院公布立案监督电话0731-85798225,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法院拖延执行立案、限制执行立案、控制执行立案等现象进行监督。长沙中院公布执行信访举报电话:0731-85798487;举报邮箱:hongyan531@sina.com,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枉法执行等问题进行监督。

范登峰指出,针对群众反映“执行难”的突出问题,长沙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函》为抓手,以集中整治法院系统涉执行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和专项治理群众反映“执行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以“延安式”整风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坚决打好“执行难”攻坚战,确保“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突出成效,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长沙中院成立“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范登峰任组长。《方案》要求,要重点“整治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涉执裁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涉执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涉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具体明确了整治内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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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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