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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并非简单“一罚了之”,他们帮企业挽回了26万元经济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陈颖昭 黄昌华 编辑:胡冲 2021-05-13 22: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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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执法人员送上锦旗致谢。

红网时刻5月13日讯 (记者 李璐 通讯员 陈颖昭 黄昌华) 5月10日一大早,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阳大队大队长李丹刚上班,就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电话,有人找他。一进门,一位中年妇女迎上前握住李丹的手不停地道谢:“感谢你们,帮助我们挽回了损失!”随即送上一面锦旗。

原来,资阳大队执法人员在查办一起企业违法排污案件时,没有简单一罚了之,而是深入了解案情发生的原因,在解决污染问题的同时,帮助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26万元。

4月1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例行巡查发现益阳市金仕达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仕达公司) 涉嫌废水超标排放。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资阳大队立即进行查处。在查处过程中,经第三方采样检测发现,该公司废水污染因子超标0.7倍,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也不正常,资阳支队拟对其立案处罚10万元。

然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法人已于2019年8月中风住院、不能言语,公司暂时由其妻子代管。其妻子接受问询时介绍,该公司之前的污染治理设施已不能满足现有需求,于2020年5月21日与益阳市某第三方环保公司 (简称第三方公司) 签订了总金额为28万元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合同,并预付了设备款18万元,但第三方公司却一直没有前来安装污染治理设备。

随着调查深入展开,执法人员发现当时金仕达公司的另一名股东借公司法人因病入院之机,私自找第三方公司骗取了之前支付的环保处理设施费用16万元,导致第三方公司一直拖延,没有为金仕达食品公司安装污染治理设备,从而导致巡查时发现金仕达公司环境问题。

查明情况后,资阳大队执法人员紧急联系第三方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在3日内将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同时,在执法人员多次协调下,金仕达公司追回了被侵吞的预付款16万元。鉴于实际情况,第三方公司也承担了相应责任,免除合同约定的尾款10万元,并继续履行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合同。目前,金仕达公司的废水、废气已经达标排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金仕达公司法人家属和第三方公司员工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金仕达公司法人家属也承诺,会尽快将处罚款项缴纳到位。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勇感慨道:“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者,要牢记自己守护环境的职责,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帮助企业把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才是生态环境执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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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璐 陈颖昭 黄昌华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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