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把原被告双方请到法院进行心平气和地交谈。
红网时刻衡阳6月3日讯(通讯员 曾秭曼 记者 宋美君)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衡阳县人民法院积极维护亲邻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衡阳县法院立案。被告彭某在使用原告丁某家的儿童平衡车时不慎撞到丁某的后背,致其摔伤。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跟当事人双方联系沟通,然而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大,互不退让,初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法官认为,原被告既为邻里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直接判决不利于化解纠纷矛盾,更不助于修复邻里和谐关系。现在原被告双方正在气头上,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再等待时机调解。
几天后,法官再次联系原被告双方,请他们到法院来心平气和地好好谈谈。
“矛盾冲突不可避免,但我们也要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如果邻里关系长期处于矛盾纠纷中,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以后生活也不方便……”法官从人情和法理的角度耐心地劝说了双方当事人,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并赔偿到位。原告丁某表示愿意撤诉,被告彭某欣喜赞同。现场,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互帮互让,和谐相处。
来源:红网
作者:曾秭曼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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