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衡阳县检察院帮助24名农民工讨薪2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婉卿 傅敏 宋美君 编辑:李璐 2021-06-21 18:20:54
时刻新闻
—分享—

微信图片_20210621161920.jpg

6月21日,衡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兑现大会。

微信图片_20210621161909.jpg

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红网时刻衡阳6月21日讯(通讯员 陈婉卿 傅敏 记者 宋美君)“这笔钱历时两年,在县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的共同帮助下,我们终于领到了工资,非常感谢。”6月21日,衡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兑现大会,24名农民工拿到拖欠的工资后,农民工代表刘某生在会上向该院承办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谢意。

2017年,刘某生等24名农民工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在衡阳县某建筑装饰公司从事水电工、泥工、木工等工作。2020年初,该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截至去年12月,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5万元。为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刘某生等24人多次前往建筑装饰公司找负责人催讨,但均未果。

2020年12月,刘某生等农民工向该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得知可以通过检察院支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是,刘某生等24名农民工找到衡阳县检察院,表达他们申请支持起诉的诉求。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快速受案、快速审查,三日内便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同年12月底,衡阳县法院作出了判决,要求衡阳县某建筑装饰公司向农民工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但经多次催告,该公司负责人陈某和蒋某采取不接电话、逃匿外地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了解这一情况后,衡阳县检察院认为该公司负责人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积极与劳动监察部门衔接,随后该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2021年3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直到公安机关提请该院逮捕时,陈某仍然没有兑付农民工工资。

为了更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衡阳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共同参与调解。承办检察官在多次提讯陈某和蒋某时,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支付义务。同时联系涉案当事人家属,共同研究欠薪支付方案。经多方协调努力,帮助2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并于6月18日全部发放到位。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鉴于陈某和蒋某已支付拖欠工资,劳资双方达成谅解,衡阳县检察院将对其两人依法从轻处理。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衡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24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是将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自觉。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工作,切实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衡阳县检察院分管刑检部门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婉卿 傅敏 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1/06/21/957283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