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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为民排忧解难

来源:红网 作者:陈清林 编辑:胡冲 2021-07-16 2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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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通讯员 陈清林 湘乡报道

行政复议是上级政府或部门对下级政府或部门进行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机构改革重组司法局后,行政复议成为司法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湘乡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制度优势和主渠道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始终坚持复议为民理念

湘乡市司法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坚持和践行复议为民的理念,始终站在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彭某是某镇鸡场业主,因未办理相关审批及鸡场环境污染问题,其鸡场被该镇政府强制拆除。彭某因为鸡场被拆,损失巨大,申请行政复议时,情绪非常激动,甚至流露出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想法。该案案情简单,镇政府拆除鸡场未履行任何程序,存在违法,如果从单单为了结案,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即可,但没能真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于是,办案人员没有采取简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结案的方式,而是多次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中,既对执法人员以案说法,也对彭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建议其放弃不合理的诉求。经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赔偿协议。

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的原则

湘乡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十分注重调解和解的方式,凡有调解和解可能的,坚持做到复议前初步调解、复议中重点调解、复议后跟进调解,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李某等四人因未经批准在占用河道建房被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李某等人所建房河道因长期无人管理,以致垃圾成堆,河堤多处损坏,一遇大水,附近农田就会被淹没。于是,村上与李某等人签订了协议,由李某等人出资疏通河道、加固河堤后跨河建房。据附近群众介绍,自李某等人建房后,非但没有影响到河道行洪,反而改善了周边的环境,再没有出现过农田被淹没现象。办案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决定协调各方关系,妥善进行处理,首先,因为该案涉及到河道范围建房,该案应由水利部门处理为宜,经协调,案件移送水利部门,申请人也撤回了复议申请,此时,案件已经结案,但办案人员并未放弃调解,决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经多方协调,最终各方同意按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罚款的基础上采取补救措施,存在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这就是调解的魄力所在,也是湘乡市司法局“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看似十分复杂的案件,经办案人员仔细梳理,很多案件最终都找到了很好的调解方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坚持改进复议便民举措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湘乡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改进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为老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和解决实际问题。

该局正拟与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市信访局等部门建立联席机制,探索在案件受理、案件处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维权。下一步,该局拟从不同行业、部门选取专家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行政复议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老百姓监督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案。

近三年来,湘乡市司法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案件占结案总数43.2%,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到了“案结事了”。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占结案总数21.6%,因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或程序违法等原因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作出占结案总数35.2%,行政复议正在成为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方式,将为湘乡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陈清林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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