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影响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第三款:在城市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不用犬绳牵引和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来源:红网 作者: 梁平 编辑:岳敬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1/08/02/9733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