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天元区检察院开启全市首例“镜头下的协商”

来源:红网 作者:郑国军 申亮亮 编辑:龙琦 2021-08-23 17:32:29
时刻新闻
—分享—

2.jpg

株洲天元区检察院办理首例控辩协商同录案件。

红网时刻8月23日讯(通讯员 郑国军 申亮亮)8月23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株洲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该项工作以来,办理的首例控辩协商同录案件。

8月17日,在值班律师的参与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屈某某详细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就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犯罪数额的计算、量刑建议具体刑期的计算过程等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进行协商。屈某某在听取检察机关以及值班律师的具体意见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次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由各方签字确认后封存。

随着认罪认罚工作的深入开展,如何加强控辩协商实质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是检察机关在今后开展认罪认罚工作需要突破的难点问题,此次对控辩协商的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是天元区检察院在“镜头下办案”模式的一种探索。下一步,天元区检察院将同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加强检律协作,依法保障值班律师权益,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质效。

来源:红网

作者:郑国军 申亮亮

编辑:龙琦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1/08/23/983377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