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趟厕所,八千余元现金无翼而飞,幸好他们火眼金睛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宗阳 宋美君 编辑:王敏 2021-09-07 14:50:26
时刻新闻
—分享—

微信图片_20210907114255.jpg

9月6日,受害群众家属陈某将一面印有“神警雄风,罪犯克星”的锦旗送到了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民警手中。

红网时刻衡阳9月7日讯(通讯员 谭宗阳 记者 宋美君)9月6日,受害群众家属陈某将一面印有“神警雄风,罪犯克星”的锦旗送到了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破获盗窃案件为其母亲追回8000余元财产损失。

8月13日,83岁受害人陈某英来东湖派出所报警称,其黑色手提包被盗,内有现金875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当日13时,陈某英将黑色手提包放在一楼堂屋的木凳上,便去二楼上厕所,因其中过风行动不便,10多分钟后陈某英才回到一楼堂屋,发现其手提包及包内现金被盗。

经视频分析研判,民警发现一身着白衣骑摩托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视频条件有限,不能查清作案轨迹,也没有嫌疑人清晰的面部照片,暂不能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尽快找到嫌疑人,民警根据视频中摩托车的特征和嫌疑人的衣着、体型在视频中消失附近的村多次调查走访。

8月30日上午,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东湖镇团山村苏某家中一辆男式摩托车与作案车辆极其相似,且摩托车左侧挡泥板内有一蓝色雨衣与作案车辆上的雨衣一致。民警迅速找到苏某,发现苏某身上白色T恤、体型与嫌疑人作案时的穿着、体型一致。至此,基本可以锁定作案嫌疑人就是苏某。民警当场对苏某进行询问,并对苏某住所进行搜查,搜出苏某盗窃剩下的现金6250余元。在证据面前,苏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主动退赃2500元。8月31日民警将8750元现金退还给受害人陈某英。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被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宗阳 宋美君

编辑:王敏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1/09/07/1011818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