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老年朋友们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老年朋友们:
为确保我市广大中老年朋友的合法权益,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中老年朋友们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食品、保健食品时谨记以下6点:
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能取代药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中老年朋友如果患有身体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正规治疗。
二、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不得宣传保健功能,更不可欺骗消费者将普通食品当做保健食品进行售卖。
三、购买保健食品,依据自身需要选购。中老年朋友在购买前多沟通,征求子女意见;购买时要到证照齐全的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不要参加以保健食品销售为目的的营销会议、健康讲座、专家义诊、旅游营销、有奖销售等活动,以免受骗上当、危害自身健康。
四、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认准“国食健字”“卫食健字”批准文号;要仔细查看保健食品说明书、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保存好发票等购货凭证以便维权;不要购买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声称疗效的保健食品。
五、远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陷阱”:请不要轻信不法经营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不要被小礼品诱惑不要贪图便宜吃大亏。
六、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蘑菇;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治疗;患者如能携带吃剩的蘑菇,可以辅助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中老年朋友们,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留好相关凭证,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健委将在第一时间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中老年朋友们的合法权益。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刘宏权
2021年9月7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刘宏权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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