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群众心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红网时刻9月27日讯(通讯员 曾薇薇)今年以来,湘乡市司法局山枣司法所按照“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指导调解员采取家庭纠纷讲亲情、婚姻纠纷讲旧情、邻里纠纷讲乡情、损害纠纷讲实情调解的方式,共排查矛盾纠纷357起,参与纠纷调解102起,做到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下好“先手棋”,拉紧拉实矛盾纠纷“排查链”
山枣司法所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把排查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做到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又积极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既懂法明理又熟悉政策,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乡贤、能人进入调解队伍。
充分调动此类群体“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把刷子”,让矛盾“小调解”撑起社会稳定“大和谐”,让纠纷“小案件”达到法治教育“广宣传”,让精细“小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大化解”,让情理“小感化”释放解忧排难“大情怀”,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拧紧“螺丝扣”,拉紧拉实分级化解“调解链”
分级化解出实招。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相邻问题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基本做到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处的,上报司法所和山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司法所根据纠纷类型及工作需要,对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并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
打好“组合拳”,拉紧拉实巩固成果“回访链”
严格执行调解案件回访制度,持续跟进事态发展,对调解成功还没有履行完毕的矛盾纠纷,督促当事人尽快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保证调解案件的履行成功率。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满意。
唱响“好声音”,拉紧拉实宣传教育“引导链”
山枣司法所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居民群众自己的事、身边的事开展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主动性,以自编的安全驾驶顺口溜通过“村村响广播”向村民进行宣传。目前,山枣镇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原因进行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已大幅减少。
来源:红网
作者:曾薇薇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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