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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衡山法院重拳出击治“老赖”

来源:红网 作者:边松涛 宋美君 编辑:李璐 2021-09-30 16: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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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谭某某因未申报财产构成妨碍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

红网时刻衡阳9月30日讯(通讯员 边松涛 记者 宋美君) 9月28日晚,衡山县人民法院沙泉法庭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谭某某因未申报财产构成妨碍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被执行人谭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宾某商议合伙在南岳区开办幼儿园,宾某将25万元交付给谭某某后,幼儿园却一直未开办起来,后两人达成协议,宾某退出合伙,25万元转为谭某某向宾某借款,并出具借条。

2020年8月,由于谭某某一直未偿还借款,宾某遂向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谭某某十日内偿还宾某25万元及利息。

2021年3月,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后,谭某某仍置若罔闻,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

9月28日,被执行人谭某某被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发现其陈述的事实与法院掌握的事实出入很大,随即出示搜查令,将其手机扣押。后发现谭某某的微信账号今年共有30多万收入,法官当即对谭某某进行控制,并采取执行谈话措施,谭某某依旧坚称自己经营不善,无力偿还,亦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据此,衡山法院以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构成妨碍执行为由依法对谭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当晚9点,在带谭某某做完核酸检测、心电图等各项检查后,沙泉法庭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谭某某送进了衡山县拘留所。

来源:红网

作者:边松涛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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