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王曦 伍孝雄 陈黎婷 祁阳报道
今年4月,祁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该市进宝塘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陈某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群众费用。
这一问题线索随即被转交到进宝塘镇纪委。
经调查,2013年10月,陈某勇调至进宝塘镇工作,随后担任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一职,负责安全生产及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辖区内的22家烟花爆竹店主是其主要的管理服务对象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年,进宝塘镇的每一家烟花爆竹店都需要购买5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每两年换一次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时,陈某勇会帮店家代缴这笔费用。
通过约谈当事人及调阅相关资料,进宝塘镇纪委工作人员了解到,因该镇离市区较远,且交通不便,该镇部分烟花爆竹店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是由陈某勇直接收取帮忙代缴,部分店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是由陈某勇带领店主到保险公司缴纳。但其中,由陈某勇直接收取代缴的安全责任险费用是开具了保险单的,金额与票据一致,并未出现违规收费的问题。
从初步调查来看,陈某勇的操作并没有违规。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调查组决定扩大走访约谈范围。随着对多个烟花爆竹店主深入走访谈话,事情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1月20日,祁阳市应急管理局到进宝塘镇进行为期两天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在石梓塘市场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陈某平、杨某田两家店的烟花爆竹存货严重超量,便暂时扣下了他们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
2020年1月26日,在陈某勇的陪同下,杨某田的家人来到市应急管理局,缴纳了1000元罚款。随后,陈某勇打电话给陈某平,让他也尽快去一趟,陈某平口头答应了。
过了几天,听说陈某平迟迟未去缴纳罚款,陈某勇只好直接去他家,进行现场督促。
可到了之后,陈某勇发现,陈某平卧病在床,不能行走,语言表达也不清楚,无法处理罚款一事。而陈某平的爱人需要照顾他,也无法离开,便请求陈某勇帮忙代为缴纳罚款,并给了当时在场的村主任陈某阳1000元钱,由其转交给陈某勇。
看着眼前的两口子着实不易,陈某勇动了恻隐之心,答应帮忙。最终,考虑陈某平病重,家里困难,同意只罚款500元。陈某勇随即将多给的500元钱交给了陈某阳,让他退给了陈某平。
出于感谢,陈某平夫妇在收下500元退款后,又给了陈某勇100元钱,就当跑路费。几番推辞之下,陈某勇便将这100元钱又放回了自己的口袋。
在调查谈话中,56岁的陈某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悔恨自己少了纪律规矩,没有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以致临近退休了还背个处分。他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将收取的100元“跑路费”退了回去。
陈某勇确实肯帮人办事。群众有难处,只要他力所能及,一般都会答应帮忙,而且都能办好。但为民排忧解难是党员干部的应尽之责,一分一毫都不能收。否则,哪怕只是100元,也是违纪。
2021年6月,因违规收受群众财物,进宝塘镇纪委对陈某勇予以谈话提醒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案发后,祁阳市纪委监委以案为鉴,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提示”,对相关人员开展了约谈提醒,责令自查自纠,促使教育与整改相结合,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来源:红网
作者:王曦 伍孝雄 陈黎婷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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